1.电控系统各部件均通过相关检验部门的安全性能测试,并取得安全标准证书。严禁未经联合检查,将电控装置与设备连接。
2.电控设备正常运行后,不应随意移动设备的位置,防止在移动过程中连接设备之间的信号线损坏,造成信号线内部短路、断路、接触不良,造成电控设备正常运行。
3.电控设备使用环境的相对湿度应小于85%。电控设备应防潮,如增加外箱隔离湿度或放置足够的干燥剂。
4.对于长期未使用或出现故障的电控设备,一定要经过全方面检查、调整合格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。
5.当操作人员离开电气控制岗位,现场无人值守时,应按下操作平台上的“急停/停/启动”按钮,防止因他人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。
6.在故障保护停止电控设备之前,不要按下“故障复位”按钮。否则,可能导致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。
7.设备维修时,应在操作平台上悬挂“设备维修,不可启动”的警告标志,同时进行“急停,不可启动”的操作,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,并安排专人监督。
8.不得在通电时打开电控设备或修理电控设备。在修理隔爆型设备时,注意防止“爆炸故障”。
9.一次安全电路或与一次安全电路有关的元器件的电气参数、规格和型号,在设备维护过程中不得改变。
10.当电控系统因“强制例行检查”而停止检查时,维护人员应根据待检查项目的语音提示,严格检查并确认设备安全后,方可重新开始设备运行;如果没有检查相关项目,请不要进行确认操作。
11.每月维护防爆变频电控厂家系统时,应检查易损件是否需要更换,电控系统是否有效接地、防潮、防尘,各种线缆、线路是否有损坏。